證券代碼:605336 證券簡稱:帥豐電器 公告編號:2021-034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21年8月24日在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城東經濟開發區經祿路1號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5樓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發出,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通過專人送達。本次董事會應參加會議表決的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7人,會議由董事長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為切實保障股東利益,真實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根據我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公司現編制了《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體上的《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等現行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制定本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體上的《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1-036)。
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8月25日
證券代碼:605336 證券簡稱:帥豐電器 公告編號:2021-035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1年8月24日在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城東經濟開發區經祿路1號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5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通過專人送達。本次監事會應到監事3人,實際到會3人,會議由監事李波召集和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以投票方式通過以下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編制和審核2021年半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我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等現行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制定本報告。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8月25日
證券代碼:605336 證券簡稱:帥豐電器 公告編號:2021-036
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專項報告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規定,現將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經我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8月31日以證監許可[2021]2017號文《關于核準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準,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公開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520萬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24.29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55,008,000.00元,扣減應承擔的上市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資金凈額計人民幣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安永華明(2021)驗字第61444050_B01號)。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35,748,492.26元,本報告期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12,775,492.49元,累計使用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48,523,984.75元,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具體如下: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等現行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及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業經公司2021年度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自募集資金到位以來,本公司一直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資金。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等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與我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公司于2021年9月21日與我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國信證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均正常履行。
按照《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開設了募集資金專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資金在各銀行專戶的存儲情況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以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預先投入,投入金額共計人民幣12,775.08萬元。此外,本次募集資金各項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6,375.98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保薦及承銷費用人民幣5,130.05萬元(含增值稅)已從募集資金總額中扣除。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為人民幣151.88萬元(不含增值稅)。上述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業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專項審核并于2021年1月5日出具了《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自籌資金鑒證報告》(安永華明(2021)專字第61444050_B01號)。
經本公司2021年1月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12,775.08萬元,置換預先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151.88萬元。對此,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出具了專項核查意見。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不存在以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不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擬暫時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增加股東和公司的投資收益。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50,000,000.00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投資產品(不超過12個月的商業銀行發行的保本型約定存款或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決議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出具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帥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約定存款或理財產品情況如下: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的情況
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因募投項目實施尚未完畢,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節余資金用于其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或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經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等有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公司代碼:605336 公司簡稱:帥豐電器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 本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3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4 本半年度報告未經審計。
1.5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報告期內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2.1 公司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3 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2.4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優先股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5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6 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